“三重一大”制度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“十不准” 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“三重一大”制度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“十不准”
作者:校务办公…    文章来源:校务办公室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1-9

()不准侮辱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
()不准以任何名目乱收费。

()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。

()不准在校外兼职兼课及为校外班推荐学生收取中介费。

()不准私自办班、有偿补课。

()不准违规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。

()不准让学生或家长给自己办私事。

()不准收取学生和家长馈赠的礼金或礼物。

()不准在课堂上吸烟、会客、接打电话。

()不准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喝酒、打麻将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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